本报记者报道
素里一男子被控乱伦,并且性侵邻居4个女孩,11项罪名成立,判监13年半。由于被告羁留了半年,所以依例减刑1年。
被告是个36岁男子,法庭为了保护受害人的身分,禁止披露被告姓名。被告承认11项控罪,包括乱伦、性侵犯、性剥削,以及制作、藏有和发放儿童色情照等罪名。包括自己3个女儿在内的7个受害人,全部不满10岁,而被告的小女儿才仅5岁。
素里省级法院法官希克斯(Michael Hicks)周三在判刑聆讯上,花了近1小时宣读被告的可耻行径。被告利用录影机和相机,拍下侵犯女童过程的影像,然后透过互联网发送影像,与澳洲、南非、美国和加拿大本土4个「志趣相投」的男子交流,互相在性侵儿童方面炫耀。
希克斯指出,被告毫无悔意,并且处心积累。被告当夜班,妻子则当日班。被告趁妻子上班的时候,侵犯女儿和到他家中玩耍的邻居女孩。
被告也承认自小女儿4岁开始,每天乘着妻子外出上班时,就对她毛手毛脚,他会和小女儿一同看儿童色情片,并且一边看一边抚摸她。
而心理医生在呈堂的评估报告中称,被告把这些行为视作游戏,声称完全没有强迫任何人,不觉得会对所有受害人造成伤害。被告对儿童重犯的机会极高,他只关心自己的需要,不理会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多大。
被告的妻子和部分受害人的母亲也有出庭听审。她们都是在亲友扶持下,含着泪离开法庭。
而检控官桑赫(Paul Sandhu)对判刑表示满意。他说,自己做了律师和检控工作16年,这是最坏的一次检控。他说:「我不希望再见到这类事件。」